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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之家期待新修订家暴条例明日正式生效

日期: 
2009.12.31

和谐之家期待新修订家暴条例明日正式生效

 

《家庭及同居关系暴力条例》于明日正式生效,将保障范围扩展至同性同居伴侣,受害人可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避免受伴侣或前伴侣滋扰。和谐之家期待新条例能使更多人士得到保障避免家暴困扰。

 

作为一所专门处理家庭暴力的社会福利机构,和谐之家认为任何人士在家庭或亲密关系中受到暴力对待均需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今次条例获得通过,使不同景或性别的受虐者都得到同等的保障。我们明白不同群体有不同的特质和需要,故此和谐之家一直抱著开放和学习的态度,了解不同群体的需要,以便当他们受到家暴困扰时,机构也能提供适切的服务和跟进。

 

和谐之家相信条例生效后,同性同居者的求助个案会逐渐增加,我们期望政府能提供更多资源给社福机构,作为培训同工及提升服务之用。此外,本机构早于八月已为同工及义工举行两次同志分享会,以了解同志的生活文化、需要和对求助的忧虑,使同工及同志团体代表加强了解、澄清谬误、建立沟通渠道。

 

除了与同志团体进行交流外,和谐之家所有前线同工均已接受政府部门、专业学者培训,了解新修订条例所带来的转变、认识同性关系及其特质,以及处理同性家暴事件时专业敏感度的重要性。我们相信公众教育亦是重要的一环,和谐之家将推行各类型公众教育活动,藉新条例的生效加强推广和谐家庭的讯息,让社会人士更了解及接受家庭暴力影响人士的需要,而不论其性别和性取向。日后,我们会继续与各同志团体进行更紧密的合作和交流,使面对家庭暴力的同志朋友能得到适切的协助,免受进一步的伤害。

 

如蒙垂询,欢迎致电2342-0072/ 2522-0434与和谐之家总干事陶后华女士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