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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警方处理家庭暴力改善措施进行检讨2

日期: 
2008.04.18

和谐之家

对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

处理家庭暴力的策略和措施小组委员会有关

就警方处理家庭暴力改善措施进行检讨

和谐之家意见书

2008年4月18日

 

1996年及2004年社署出版了<<处理虐待配偶案程序指引>>,清楚列明针对警察、社工、医务人员等作出的介入方法,以确保一定的服务素质。过往我们就警方处理家暴措施已提出了不少的建议及方向,只可惜,时至现在,受害人在向警方求助时仍面对不少的困难,现罗列如下:

 

  • 前线警方在处理家暴时危机感及敏感度不足

了解到警方在执行家暴个案时,需落口供。有前线医护人员反映,警方会在受害人未完成医疗诊断及未得医护人员同意下,擅自带受害人离开医院往落口供。当受害人往庇护中心暂住时,又会要求在庇护中心附近与受害人落口供,甚至提出由警车接送往返宿舍之路程。

以上两个例子,反映了警方为了要迅速处理家暴事件,疏忽了对受害人的人生健康及安全。虽然处理虐待配偶程序指引已经有12年历史,然而前线的警员对处理有关个案仍有不足,建议继续加强警方就家暴敏感度的培训,在执法时更能体察受害人的处境及需要。

 

  • 警员宜采取恰当的用词避免误导家暴受害者

不少前线警员对受虐者未能作证、对起诉施虐者犹豫不决的态度感到无奈。可知道,按前线社工反映,警员与受虐者的说话,亦会左右受害人起诉对方的决心,特别对榜徨无助的案主来说,「你告你老公,分分钟会搅到家散人亡。」「好快无事,我地会转介你去见社工,但你告佢,你老公可能好嬲你。」这些具方向性的说话,只会增加当事人无形的压力,有可能令他们连起诉的勇气都打消了。这亦是受害人不愿提出起诉的原因之一。

 

  • 鼓励监控服务素质及公开教育物料

警方近年一直努力加强警员就处理家暴的培训,当中还有不少实践工作需要在各部门、单位一一施行,透过警方公开相关的培训资料、与具处理家暴经验的前线医护人员、社会服务机构等定期见面,就有关工作经验提供意见及互相交流,定能做到落实执行指引、检讨成效的理想。

 

通讯处:

赛马会和谐一心家暴防治中心──社区教育及资源服务

电话:2342-0072

传真:2304-7783

电邮:hhcerc@harmonyhousehk.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