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之家作为一间专门处理家庭暴力的机构,我们不能容忍任何人士在亲密关系中受到任何形式的暴力对待。我们认同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每一个受家暴威胁的人士,不论其性别及性取向,在情理上、人权上和法治上都应得到同等的保护。
在2007年《家庭暴力(修订)条例草案》的讨论过程中,和谐之家已表达支持对亲密关系暴力的关注。政府现建议扩大《家庭暴力条例》的保护范围,以涵盖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同性同居关系人士,我们对此建议表示欢迎,希望受害人得到更直接和有效的保护。
本港一问卷调查发现,超过三成同性伴侣曾遇到不同程序的暴力,而美国2000年研究显示,32%同性伴侣遭受身体暴力,逾八成遭受精神虐待,证明同性亲密关系的暴力确实存在,是社会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
在法律的保障上,新西兰、澳洲、台湾及菲律宾等政府也在不承认同性婚姻的情况下,修改相关法例以保障任何性倾向的家暴受害人,由此可见,国际社会已正视同一屋簷下同性伴侣的暴力问题,并提供适切的保障。
和谐之家促请各界能以「保障人身安全、遏止暴力行为」作大前提,摒弃对年龄、性别或性取向的成见,关注任何家暴受害人的权益。我们衷心期盼,社会各界人士抱著平等及互相尊重的信念,冷静客观地讨论相关法律问题,祈求早日取得共识,让所有受家暴威胁人士得到全面的保障。
目前,同性伴侣面对暴力威胁时,或求助无门,或不受理睬,得不到适切的协助和保护。有见及此,和谐之家已在去年将同性亲密暴力加入职员培训中。和谐之家呼吁,警员、社工及医护人员等前线工作人员必须提升性别敏感度,以平等、一视同仁的专业态度协助受暴力对待的同性伴侣,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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