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我们的儿童快乐吗?原来香港很多小朋友都是活在家庭暴力的阴影中,对他们的身、心、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我们关注下一代的发展,关心儿童的福祉。父母的回应,应该是勇于承担,协力增进家庭成员间的有效沟通与和谐相处;政府的回应,应该是缔造理想的社会环境,积极改善家庭福利,共建和谐家庭。
在07/08年度,「和谐快线」流动教育车服务19间元朗、天水围、观塘及香港仔的小学,成功收回2,196份小学三及四年级学生的问卷,结果显示过半数学童身处家庭暴力的环境中,有25%受访学童表示因此而感到受伤害,有40%更身受其害遭父母打骂。
调查发现有1,148位(52%)学生曾目睹或听到父母吵架,并有397位(18%)学生目睹或听到父母打架,情况相当严重,更甚是557位(25%)学生表示因为父母打骂架而感到受伤害(详见附件一)。另一方面,我们向其中1,511位小三及小四学生问及曾否遭到父母打骂,243位(16%)表示经常,397位(26%)表示间中,由此可见家庭暴力对儿童的身心造成负面的影响(详见附件二)。
面对家庭暴力,儿童不单在身体上及情感上受到伤害,更要在危急时与母亲入住庇护中心,即时逃离暴力,影响上学及日常生活。和谐之家妇女及儿童庇护中心在2001年至2006年的个案数字,正正反映家暴问题的发展趋势。
一. 促进夫妻间的感情
父母将儿童带来这个世界,应该肩负「让儿童健康成长」的使命,而使命是建基于亲密及互相关怀的夫妻关系,让儿童感受到父母的爱和家的温暖。夫妻应该积极维系双方感情,增进沟通及体谅,在家庭中培养及维持和谐融洽的气氛,才能为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空间。
二. 推崇「互相尊重」价值
我们发现暴力多发生在男女角色定型、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中,根据和谐之家数据显示,受虐妇女中平均有70%是家庭主妇。我们鼓励夫妇要互相欣赏及尊重彼此对家庭的付出,体谅双方的辛劳。外出工作一方能稳定家庭经济,而负责家务劳动的一方能把家庭料理得井井有条,两者同样重要。这样,孩子才容易从父母的「身教」中学懂尊重及体谅。
三. 遏止暴力的循环
很多施虐者也是来自暴力家庭,从来只是学习到以暴力解决问题,不懂平和沟通及互相尊重。我们主张「零度容忍家庭暴力」,任何打骂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父母要明白到施予暴力是强权和野蛮的行为,对他人造成身心的伤害,更会触犯刑事法例。所以父母应该好好表达自己的情绪以及和谐相处,向子女树立非暴力的正面榜样。同时,父母应明白到每个人也有限制,当问题未能解决时便要主动寻找外在的协助,例如亲友、学校、社工等社会资源,为自己开拓一些出路,更以「身教」让子女学习如何跨过人生中重重障碍。
一. 拆解男强女弱的不平等问题
男女权力不平等使现今仍存在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的刻板定型。和谐之家庇护中心的数据显示,有90%以上的受虐妇女认为,男性主导思想是施虐者使用暴力的原因,让我们得知家庭暴力问题多从男女角色定型引起。政府必须做好预防教育工作,全力提高市民性别平等的意识,并在政策制定及执行上加强性别敏感度。
二.推行重视「家庭友善」的政策与措施
和谐之家建议政府要加强及落实推广「家庭友善」(Family Friendly)的政策,带头在各部门积极推动「家庭友善」的工作环境,如工作间设立托儿服务、男性侍产假、体恤假期容让员工处理家庭事务等,协助市民在家庭与工作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有助健康生活。
三. 关注社区独特性,促进邻里互助网络
近年家暴事件频繁,尤以元朗、葵青、观塘及屯门为甚,究竟政府在整体福利政策上怎样针对问题所在,遏止家暴事件发生?上述地区聚集不少新来港人士及家暴潜在个案,香港各区也因应著人口、家庭组合、就业状况、经济水平的差异有其独特性。我们促请政府正视每个社区的独特情况,投放资源应付具体的社区需要,并全力推动邻里互助网络及教育工作,预防家庭及社区问题的发生。
四. 新的社福政策思维
从前线同工经验及家暴受害人分享得知,政府现行制度设计与运作上实在欠缺弹性,资助名目众多,但申请程序繁複,以僵化的官僚制度将有需要人士拒诸门外。我们期盼政府在制定和推行福利政策和服务上要注入新思维,要增加弹性,并体恤弱势社群的情况酌情处理。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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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中国 |
香港 |
其他 |
2005 / 2006 |
175 (78.4%) |
32 (14.4%) |
16 (7.2%) |
2004 / 2005 |
191(79.6%) |
33 (13.8%) |
16 (6.6%) |
2003 / 2004 |
164 (82.8%) |
27 (13.6%) |
7 (3.5%) |
2002 / 2003 |
147 (72.8%) |
41 (20.3%) |
14 (6.9%) |
2001 / 2002 |
148 (72.2%) |
39 (19%) |
18 (8.8%) |
年度 |
入住妇女数目 |
入住妇女数目 - 子女曾遭虐待* |
入住儿童数目 |
因宿舍满额而未能接收的个案数目 |
2005 / 2006 |
229 |
153 (67%) |
234 |
681 |
2004 / 2005 |
263 |
157 (59.6%) |
250 |
603 |
2003 / 2004 |
218 |
118 (54%) |
193 |
202 |
2002 / 2003 |
217 |
132 (60.8%) |
217 |
188 |
2001 / 2002 |
210 |
131 (62.3%) |
236 |
127 |
年度 |
身体及 精神心理虐待 |
精神心理虐待 |
身体虐待 |
2005 / 2006 |
86 (38.7%) |
48 (21.6%) |
11 (5%) |
2004 / 2005 |
96 (40%) |
40 (16.7%) |
19 (7.9%) |
2003 / 2004 |
78 (39.4%) |
33 (16.7%) |
7 (3.5%) |
2002 / 2003 |
76 (37.6%) |
38 (18.8%) |
11 (5.4%) |
2001 / 2002 |
90 (43.9%) |
28 (13.7%) |
11 (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