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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2007年家庭暴力(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28/9/2007)

日期: 
2007.09.28

立法会

<<2007年家庭暴力(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28/9/2007)

和谐之家就修订家庭暴力条例意见书

 

<<家庭暴力条例>>(第189章)自订立以来已採用了20多年,随著社会形态与家庭功能的不断转变,和谐之家非常欢迎政府修订<<家庭暴力条例>>,使条例能配合蜕变的社会,令受到家庭暴力影响的受害人得到更适切的保障。

 

对于政府修订草案的建议,当中包括<<条例>>的适用范围、儿童保护、法院更改有关儿童的管养令或探视令、逮捕权书的运用、以至强制令与逮捕权书的效期上限都有正面的修改,和谐之家对以上的修订深感支持。然而,就著条例修订的讨论,本会有以下关注的地方,诚盼政府多加考虑。

 

  • 具结担保附上施虐者辅导计划

根据法庭判令的数字,2006年法庭共处理了1408个家庭暴力案件,当中以具结担保(933)为判刑的个案佔大部分,达66.3个百分比。而现时政府修改<<家庭暴力条例>>的文件当中,提出建议让法院可要求施虐者参加反暴力计划,但并没有清晰例明法院行使此权力的准则,有见及此,和谐之家建议法院可于颁判入狱以外的刑罚,又或审视有关探视权时,都附加施虐者辅导计划,尤其建议于具结担保中附上强制性施虐者辅导计划,提供机会让施虐者认识家庭暴力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透过改善施虐者的暴力行为,使家暴得以终止。

 

2)加强宣传教育

过去,家暴受害人透过<<家庭暴力条例>>,申请强制令的数字一直都存在偏低的问题,这与一般市民不太了解有关法律,甚至对複杂的法律程序有所恐惧有关,另有部分人士却会因为经济困难而未能透过律师协助办理申请手续,而又因申请法援需时而放弃申请强制令,使家暴受害人未能得到最为适切的保护。事情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更有受害人从未得知强制令的存在,甚至有个案社工本身对<<家庭暴力条例>>并不熟识,又岂能向受助人提醒申请强制令的权利。故此,和谐之家建议政府可增加资源,来教育市民认识有关政策,以确保有需要人士使用有关政策来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安全。

 

最后,我们深信要全面打击家庭暴力,实有乃于完善司法制度的配合,我们期望透过谘询与讨论,能收集社会大众及各关注团体对修例的意见,务求使条例能修订得更为完善,以确保受助人得到更全面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