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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之家就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住屋协助意见书

日期: 
2006.04.23

立法会

福利事务委员会

处理家庭暴力的策略和措施小组委员会会议(23/4/2006)

 

和谐之家就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住屋协助意见书

 

房屋署及社会福利署为改善家庭暴力个案分户问题的情况,最新制定了「三层机制」来处理分户,以提供一个更为清晰的处理个案流程,显示政府正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住屋需要。而分户的名额从「体恤安置」的每年二千个名额中拨出,估计有四百个家庭暴力个案受惠,和谐之家对此表示欢迎。

然而,「三层机制」只针对公屋住户,申请人需要首先通过房署的资产入息审批,继而获得社署署方的推荐,房署才会协助当事人办理分户,此机制虽能清楚列明分户的流程,但与「体恤安置」的情况相似,两者都未能衔接到庇护中心的暂住服务、订出明确时间指标、提升审查透明度及协助资产超额者解决临时的住屋需要,故本会在针对分户的「三层机制」及「体恤安置」有以下的议建,诚盼政府多加考虑。

 

  • 未能衔接庇护中心的暂住服务

现时本港虽设有五所庇护中心,但这些中心所提供的住宿服务是短暂性的。以和谐之家为例,最长住宿期为三个月,公屋分户或「体恤安置」的申请人往往未能于离开庇护中心前获得房屋安排,迫使她们入住条件较差的私屋。而对于来港不足七年的新移民妇女、或因身体健全而不被获发按金及搬迁津贴的综援受助人来说,搬迁往私人房屋时所面对的经济困难更为严峻。虽然有些非牟利团体提供租金较便宜的居所,但入住者都需要与邻居共用某些设施,居住环境挤迫及複杂,对家暴受害妇女及儿童都并不理想,直接影响她们的情绪甚至安全感。申请过程所需的时间亦延误了儿童寻找新学校,重返校园过新生活的时间。本会促请政府加快审批申请程序,以针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真正需要。

 

2) 订立明确审核时间表

按本会庇护中心妇女的经验反映,有部份妇女能于数个月内获分配公屋,但有些妇女则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获配公屋,所需时间由四个月至一年不等,可见审核过程没有统一时间表。当然,本会了解到部份个案申请的延误是由于申请人对被获配的区域有所要求,故我们会体谅房署在处理这些个案时会遇到困难。为了使处理申请更为有效,本会仍建议政府除了订立如「三层机制」的清晰审核程序外,亦需要订立明确的时间表(服务承诺),使各部门清楚知道他们要于指定时间内把个案完成或进行另一阶段程序,本会深信明确的审核时间表不但能统一审批的所需时间,更有助加快审批程序。

 

3) 提升审核透明度

本会有受助人反映,申请公共房屋援助时有如「人球」的感觉,当她们想了解申请进度时,不知应向那个部门或负责人查询,增加了她们徨徨不知前路的困惑。本会建议为每个个案设有负责人,而此负责人会被知会每个阶段的申请进度,申请人可随时向负责人查询申请情况。加上社署及房署如能订立明确审核的程序和时间表,便有助改善申请过程的透明度,申请人便能为前景作出预算,减低榜徨无助的心情,让她们更易开展新生活。

 

4) 提供有关公屋分户及「体恤安置」数据

从报章得知,「三层机制」分户的名额会从「体恤安置」的每年二千个名额中拨出,估计有四百个家庭暴力个案受惠,然而按警方资料显示,2006年家暴案件共有4,704宗,本会担心因家暴而需分户的个案会供不应求。本会希望政府能提供实际因家庭暴力个案而提出分户及「体恤安置」的个案数字、申请及申请结果等相关数字,好让公众了解现有的名额能否满足实际需要。

 

5)放宽资产入息审查的限制

根据现时申请「三层机制」分户及「体恤安置」的条款,通过资产入息审查是获得房屋援助的首要条件,如申请者的资产超过限额,虽然求助人在社署的推荐下也可提出申请,然而,此资产仍会成为一大申请关卡,这样,不但延误了申请时间,更可能迫使受助人放弃申请,忽略了自身安全。本会期盼政府能弹性处理资产入息审查,如于法庭未颁令资产的安排前,已著手处理其申请或批出短暂性的「有条件租约」;或向有需要人士发放暂时性或需退还的租金津贴等舒缓措施,把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安全放作首要考虑点。

 

本会深信政府正积极改善有关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房屋援助措施,能使家暴受害人及其子女获得适切保障,以免悲剧再次发生。诚盼政府听取前线团体的建议,会把房屋援助政策修订得更为完善。